许晔 (江苏)
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我们经常用“答复率、满意率”等来反馈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认可程度。但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这些高满意率到底有多少含金量?这些指标能否真实反映实际办理的效果?笔者不敢苟同。
在实际办理和对待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很多承办单位都能做到高度重视,他们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措施方案。热情主动的承办态度和扎实有效的落实措施,得到了代表的一致首肯,代表们对此表示由衷满意。但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些单位对待代表建议,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务实的态度,敷衍了事,并习惯于在答复件上找窍门、做文章,或通过找代表反复说情、或巧施压力、或以缺资金、没条件办等搪塞推诿,待一纸《征求意见表》如期收回,便觉大功告成。代表建议答而未办的多,真正落实的少,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更少。对此人大代表无疑是不会真心满意的。那为什么见诸各类报端的仍会有那么高的满意度呢?
除了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工作真心表示满意外,更有多方面的原因所致。有的是代表本身对人大建议重要性认识上的误差导致的,认为代表建议工作只是形式和走过场,签个“满意”应付一下即可。更多的代表只是出于一种无奈。
笔者认为,办理代表建议不仅要看答复率、满意度,更要把办结率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重要指标。所谓办结,顾名思义,即办理的实际结果。从答复率、满意率到办结率,一词之改,内容变了,要求和标准提高了。满意率是停留于书面意义上的承办单位与代表间的文来文往,有其工作的局限性。而办结率,却是满意率的深化和延伸,更具体和刚性。从办结率中,我们可以更深入清晰地了解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状况及落实程度,同时也能督促相关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在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措施落实之上的满意度能使代表建议的办理更客观和全面,更能获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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