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08年工作思路的审议意见
 
 
(2008年5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2008年5月3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08年工作思路报告。会议认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已经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改善我市的法制环境,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仍有存在。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行政权代替执法权,行政处罚没有依法运作,而是运用部门的业务规章办理;有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没有罚没分离,而是以征代罚。甚至存在行政行为告知与行政行为决定的程序倒置。
    二、执法主体不合格的现象仍有发生。个别行政部门无执法权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现象时有出现。
    三、执法的实体适用错误现象仍有存在。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对处罚超法定下限的案件,未能经过案审委员会讨论的法定程序,导致实体适用的错误。有的以罚代刑,未及时将触犯刑律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四、执法部门配合协调不到位。有的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缺乏大局意识,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工作检查、许可的行政案件,未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导致遗漏项目许可的现象发生。
    为了使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要求,会议经审议提出如下四点意见:
    一、要持续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深入研究思考和科学把握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督促、指导作用。
    二、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修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部门规章,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等行政救济制度。成立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组成的案件审查委员会,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要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质量。要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业务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要强化协调,增强合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质量,为行政行为相对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市政府应根据审议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报告。
 
 
邵武市人大常委会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邵武市人大办公室 于:2008-6-30 发布 已被阅读: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