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依法履职 促进和谐稳定”活动
2007年,邵武市检察院在处理洪墩镇钼矿矿方与当地村民纠纷事件过程中,改变“就案办案”的观念,在依法履职的同时,热情帮助村民和企业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受到了村民和企业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维护治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此,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成调研组,对检察院的做法进行专题调研。
近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调研组关于《市检察院对洪墩钼矿事件善后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做出“关于深入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决定旨在“一府两院”组成部门推广市检察院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并将创建活动列入监督工作渠道。具体要求是:一要把着眼大局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根本前提;二要把主动担责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基本内涵;三要把协调疏导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方法;四要把改进作风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内在要求。据悉,邵武市人大常委会将组成检查组对该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监督,推动机关作风、精神文明及效能建设。
(人大办 孙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