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鸿福(湖南)
在一次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一名领导语重心长地指出:现在我们一些部门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注重的是“办复率”,满足于答复代表,但有些代表对办理结果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并不满意。今后,我们在办理时,要重“办复率”,做到件件建议有回音,更要重“满意率”,真正解决代表提出的的问题。细细品味,意味深长。
“办复率”是办理代表建议必须的一个环节,也是给提建议代表的一个交代。但办理了,答复了,并不等于问题解决了,代表满意了。其实,很多时候,代表对办理单位的答复并不满意,原因是一些答复只是一种形式,比如承办单位如何重视代表建议,开了什么会,统一了什么思想,制订了什么方案,感谢代表的关心与支持,敬请代表理解等等,实际上,代表提出问题一点也没有解决。这样的建议办理看起来是办理答复了,但问题仍没有解决,代表能满意吗?
办复一件代表建议也许很容易,只要想想办法,花上一会儿功夫,来几个花架子,用上几句外交辞令,就可以搞定。但是,要让代表满意,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却不容易。这需要具体、细致、艰巨的工作,不能满足于开开会、研究研究、发发文、而要脚踏实地、认准目标,把建议提出的要求一件一件地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不解决问题不放手。特别是办理那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更要集中精力,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把建议办好、办实、办细。
办复只是一个过程,满意才是结果。过程和结果只是统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办理完毕。重“办复率”轻“满意率”,只能让代表失望;既重“办复率”更重“满意率”,才能让人民满意。因此,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只有把满意率作为一种追求、一种标准,办理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