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功能全面的山水园林城市建设
9月1日,市人大主任会议听取市城乡规划工作汇报,专题调研《城乡规划法》在我市的施行情况。市人大主任陈心坦,副主任孙柏庭、郑国光、邹日娥、蔡幼群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近20年,我市规划部门从无到有,从零开始艰难完成了组建机构、充实人员、发展技术、完善制度到规范运作的过程。经过多年运作,城市规划渐趋成熟,逐步确立了以规划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二级城市经济区中心建设和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有效提高了城市品位,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
今年1月1日起,《城乡规划法》取代《城市规划法》开始施行,陈心坦主任在会上指出,做好城乡规划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规划的衔接问题,即新的规划要和原来规划、现有规划要和今后中长期规划相衔接;二是城市功能问题,在区域规划中注重综合功能,如学校、医院等设施的配置。在新区、小区建设中注重单项功能配套,如公厕、公共绿化带等;三是旧城改造的规划问题,合理考虑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更多体现人本意识。
对下一步城乡规划工作,陈主任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多一点宏观性,体现在建筑布局上,既有提升品位的要求,也有群众学习、就医和生活上的需求;二要多一点相通性,更多考虑与闽北,尤其是邵武相类似的建筑风格、特色;三要多一点功能性,尽可能多地激活区域生活必备的要素,包括现代新区建设要求,要在设计、评审和批后监管等方面严格把关。
(孙武健) |